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 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 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 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 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 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 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