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 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 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 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