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