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