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