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 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 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赦 十有馀岁而相 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 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 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