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