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