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 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 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 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