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 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 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 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 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 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