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 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 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