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 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