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