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 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