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 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 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 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 ,故能赡之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