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 不雠,欺 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 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 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 。乃有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