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 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 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