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