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 :“生子不生男,缓 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 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