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