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 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 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 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 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 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 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