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 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