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 行,竭意尽力, 微谏而不哗,应对 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 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 累,以逆主为好 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 犯刑戮之 罪,以明有司 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 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