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 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门,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 复曰“能徙者予 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 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