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 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 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 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