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 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 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