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