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