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 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