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 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 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