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 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 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 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