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 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置 北门者予十金 。民怪之, 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 十金,以明不欺。 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