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