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 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 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