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 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 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 免,欲以禁 後,被遂亡至长安 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 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 讯太子。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 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 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 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 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 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 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 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 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 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 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 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