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 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