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