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 :“法者,治之正 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 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 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 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 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 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 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 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 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 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 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