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 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 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 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