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 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 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