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 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 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 殷中、杜 少,齐有徐勃,燕 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 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 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 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 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 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 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 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 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 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 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 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 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