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五月,齐 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 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太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 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 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 安,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 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 没入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 子,天子怜悲 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 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 章服以为僇,而民 不犯。何则 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 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君子,民之父母’ 。今人有过,教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刑至断 支体,刻肌肤,终 身不息,何 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 父母之意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