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 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 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