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 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 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 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