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