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 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 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 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