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 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 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 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