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 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 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 其罪,又疑 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