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