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 深诋,杀者甚众, 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